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夏季战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2009-4-15 9:22:03
(七)积极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,指导所在地的中小学专门建立针对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措施。要从学生实际出发,在上操、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,要适当错开时间,分年级、分班级逐次下楼,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、管理学生。中小学校要对教学楼楼梯、扶手、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及时清理楼道、楼梯间堆积物,确保楼道、楼梯通畅。
(八)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规章制度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学校门卫管理登记制度,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闹事。教育部门要指导、帮助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控体系,确保重大事故发生时,疏散、施救措施及时落实。学校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,重新修订和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与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、大型活动审批、安全工作检查、信息报送等制度。春游已经开始,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度。学校凡是组织大型集体活动,坚持“就近、方便、安全”的原则,需提前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,待批准后方可执行,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组织外出。随着天气转暖,温度升高,注意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。大风大雨天,要启动《德州市中小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》,确保学生安全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要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学校安全工作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、负总责,分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要统筹兼顾、全面设防,绝不能出现丝毫疏漏。要把安全工作任务逐条细化,分解落实到人,做到落实到部门,落实到从业人员,落实到每个环节。要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”、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大力实施安全责任制,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。
(二)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学校一月一自查,县市区教育局一月一检查制度,发现问题,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,落实人员、落实整改时限、落实整改措施,消除各种隐患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立即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在此基础上,4月下旬,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,采取不打招呼、不提前通知、明察暗访、不定期地检查,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。
(三)完善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,一旦发生涉校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局,按有关规定以电话或纸质文字方式逐级上报真实情况,同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做到领导、人员、资金、措施四到位。要实行责任追究制,对思想不重视、措施不落实、检查不到位、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,要依据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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